国道324线磊广、河浦路口交通提升改造工程竣工环保验收前公示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我司现将下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5月24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存在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汕头市汕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7号亿兴大厦8楼802
联系电话:0754-88851257
项目名称:国道324线磊广、河浦路口交通提升改造工程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汕头市濠江区西部,起点位于礐石大桥的高架桥引道以西途经蜈田、磊广大道路口、磊口大桥、河浦路口、棉花村,终点位于棉花村西侧月亮湾,路段全长2.254公里。磊广跨线桥为双向四车道,桥墩采用双柱门式墩,河浦匝道桥为单向双车道,桥墩采用花瓶墩,桥梁都采用钢箱梁结构。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气
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扬尘、施工车辆和机械尾气、沥青烟。采取在施工现场洒水等措施,可以有效降低施工期施工扬尘、施工车辆和机械尾气和沥青烟气对沿线大气环境的影响。由于施工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的结束,上述环境影响也将消失。因此,在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处于可以接受的程度。
本项目营运后主要的大气污染源是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特征污染因子为CO、THC、NO2,由于道路均为露天工程,污染物扩散条件良好,所以汽车尾气可以得到较好的扩散,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道路洒水抑尘;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中定期由纳污车拉运至和墨玉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道路建成运营后,本工程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初期雨水收集至桥下雨水收集处理池,经隔油沉淀后处理后接入324国道市政雨水管道,进而进入市政雨水管网。隔油沉淀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抽运。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运营基本不会对濠江水质产生不利影响。
3、噪声
通过加强管理、合理设置施工时间和施工设备,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并且是暂时的。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车辆通行时产生的交通噪声,其源强与车流量、车速及车辆的种类有关,通过设置减速标志、减震带,合理控制行车速度,同时提升道路两侧绿化景观,可有效降低交通噪声。噪声预测结果显示,本项目运营期交通噪声的贡献值在红线边界处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夜的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和弃土由有资质单位运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运营期固废主要来自来往人员和车辆撒落的垃圾,产生量较少,由环卫部门清扫收集后集中处置,不会影响周围环境。
5、生态环境
本项目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在施工期间,表现为施工期水土流失等影响;运营期随着环境保护工程的实施,排水设施的完善,水土保持功能得以加强,从而使沿线生态环境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改善。